2009年6月4日 星期四

新功能"友情連接"

即日起每個人都能與本站做"友情連接"。
條件如下:
1). 請先在 貴站加上本站 Logo否則申請恕不受理
2). 貴站的 Logo 大小必須為 88 X 31。
3). 不管是 論壇 部落格 或是個人網站都可以。
申請方式: 請在此留言 將貴站的LOGO 語法貼上,本人會在24小時內完成連接。
如不懂可以留言問我。
本站LOGO:

電腦也瘋狂
http://hkcr.blogspot.com/
http://my.webuddy.net/hkcr/logo.png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